《電子商務法》是我國電商領域首部綜合性法律,由于關系到億萬消費者的“買買買”,前后歷時5年,3次公開征求意見,4次審議之后才正式出臺,針對輿論關注的個人代購、賣假貨、刷單、大數據殺熟、捆綁搭售等都做了相關規定。
此前,微商、代購等一直游走在法律的邊緣,此次《電子商務法》的實施將給跨境代購鎖上三道“枷鎖”!
第一道:需持本國和采購國兩國營業執照;
第二道:需繳納兩國稅務;
第三道:食品代購需申請許可。
這樣一來,估計很多海外個人代購都將在2019年徹底“涼涼”。
而一些電商平臺對于假貨、山寨產品缺乏監管,著名經濟學家姚洋在《中國經濟大講堂》提到:拼多多創造了上市的奇跡,可是它賣的東西很多都似是而非。比方,小米新款,到底是小米這個品牌,還是另外一個品牌呢?
的確,即便你已經有了較強的品牌意識,仍然不免在“康帥傅、粵利粵、六禾核桃、夏普云視界、索尼智能王”等山寨品牌的圍剿下傻傻分不清楚,每個人必須要擁有火眼金睛才能在眾多假貨當中買到正品。
姚洋:“我們那些造假貨的,如果沒有人去監控他們,它的這個損害到底有多大?”
終于,以上的這些亂象有望在《電子商務法》實施后被終結。電商法針對的不是個人,而是電商平臺,平臺需要為假貨和侵權的泛濫擔責,對平臺的施壓,可以由上自下加強監管和打擊力度,達到打擊假貨和侵權的個體商家的目的。
姚洋:“好的監管和壞的監管之間,其實就是你能不能理性地思考,只要你理性地思考,你的這個監管就會做得比較好。”
所以說,2019年1月1日《電子商務法》的實施,不僅讓各種企圖“蒙混過關”的代購們抖上三抖,那些賣假貨、侵權商品的網店店主更是聞風喪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