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是“看不見也摸不到”的,版權的存在也是無形的,該如何去保護?版權歸屬問題,作為業內討論已久的問題,近日因一條熱帖的傳播,再次成為廣告行業關注的焦點。隨著媒介環境的變遷,廣告創意愈發豐富的呈現方式,使得廣告營銷行業內容生產的原創性迎來了比以往更大的挑戰和更多的困難。
突破版權困局,保護廣告人合法權益已成題中之義。2020年11月12日,中國·4A線上創意版權維護講座成功舉辦。本次講座邀請到了兩位法律專家,分別是:北京市知識產權法研究會會長曲三強、中咨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兼職研究生導師李春誼,通過分享實際發生的案例,與4A會員探討如何保護廣告營銷從業公司和個人的原創利益,有效避免和規避潛在風險。
中國·4A各會員單位積極報名,多個會員公司組織員工集體觀看,最終有186臺終端接入會議,近千人參加了本次線上直播講座,反響熱烈,效果良好。
(會員公司組織員工集體觀看)
北京市知識產權法研究會曲三強會長,首先從法理的角度為我們就“版權何所謂”展開了分享:版權是思想的表達形式,也為立法機構所認可,是財產權的一種類別。就廣告從業者而言,一個idea并不具有版權,而必須通過某種形式表達出來,不論是文學或藝術的形式。思想為何物無關乎版權,版權只關心思想作為何種形式進行表達的。
當下愈發紛繁復雜的媒介環境,對版權帶來了極大挑戰。對此,曲會長表示:在網絡上使用的工具越來越趨同,特別是 AI技術發展到今天,機器人也可以吟詩作賦。隨著科技發展,在司法實踐中需要根據著作權本身的性質定奪。但需要注意的是,版權只保護思想表達,不保護思想本身。
中咨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兼職研究生導師李春誼律師,就“廣告創作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從六個維度展開了分享:廣告創作的知識產權糾紛類型、作品創作階段的保護措施、作品流轉階段的保護措施、作品被侵權時的維權舉措、抄襲的認定方法、廣告創意的知識產權保護。李春誼律師以實務的形式總結了當廣告從業者完成了一個作品后,可能會面臨的系列法律問題,可謂是干貨滿滿
比稿、抄襲、侵權...一件件廣告人遇到的困局,一個個生動形象的案例展示,在讓大家感同身受的同時,李律師也帶來了專業性的建議:在洽商或比稿投標階段,代理機構應與品牌方簽訂NDA,即項目保密合同。充分發揮廣告公司主動性,由內而外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在要求品牌方規范自身的同時,也能保證在未中標的情況下,品牌方對競標方案保密。
在Q&A環節,參會者紛紛就今天的分享積極提問,踴躍發言。
中國 · 4A自成立伊始,就建立了一套針對4A成員的專業培訓體系,通過業內專家系統地分享最新營銷觀點和玩法,達到培養行業人才、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儲備行業能量的目的。相信通過此次講座,4A成員日后將會更妥善的維護從業公司和個人的原創利益,有效避免和規避版權與知識產權方面的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