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消息,據海淀法院網消息,因認為對方惡意詆毀商譽,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將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1000萬元。
原告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訴稱,其運營的“今日頭條”客戶端、“頭條網”網站及其移動網站(統稱為“今日頭條”)在行業內有很高的知名度。近期,原告發現,二被告在其網站及APP上發布了《碰瓷、賣慘,今日頭條正在發動第二次“3Q”大戰》的專題欄目。欄目分為“李亮來了”、“碰瓷賣慘”等五部分,下有《今日頭條碰瓷騰訊,其實馬化騰不想戰》、《今日頭條大戰騰訊背后:膨脹的張一鳴正在末路狂奔》等14篇文章,文章中包含 “無論是春節期間的‘頭百大戰’,還是如今的‘頭騰大戰’,今日頭條公關頻頻以碰瓷巨頭以博得關注,其根本原因還是底氣不足”等詆毀和貶損“今日頭條”的內容。
原告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認為,經營者對他人的產品、服務或者其他經營活動的評價或批評必須客觀、真實、公允和中立,不能誤導公眾和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和聲譽。二被告上述專題欄目中的文章大部分來自其自有媒體平臺“百家號”,文章中有關“今日頭條”的內容均是偽造、虛假和帶有誤導性的信息,沒有任何證據佐證。二被告故意對“今日頭條”進行詆毀、貶損,使“今日頭條”在公眾特別是網絡用戶中的正面評價和關注度降低,在削弱“今日頭條”市場競爭力的同時,強化了二被告的產品和服務優勢,使二被告獲得競爭優勢及不正當利益,構成不正當競爭。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