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表示,很多物業反映,前期已與星巴克簽訂了排他性租賃合同,雖然還有閑置鋪位,但也無法租賃給瑞幸咖啡。這些排他對象,既包括國內外數十家連鎖品牌,還包括咖啡占營業收入30%以上的店鋪,甚至名稱與“咖啡”字樣相關的任何商家。
5月15日,瑞幸咖啡表示,近期在業務發展中遇到來自星巴克的不正當競爭,就星巴克涉嫌壟斷的行為,擬向有關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瑞幸咖啡表示,第一,星巴克與很多物業簽訂的合同中存在排他性條款。瑞幸咖啡表示,很多物業反映,前期已與星巴克簽訂了排他性租賃合同,雖然還有閑置鋪位,但也無法租賃給瑞幸咖啡。這些排他對象,既包括國內外數十家連鎖品牌,還包括咖啡占營業收入30%以上的店鋪,甚至名稱與“咖啡”字樣相關的任何商家。
第二,星巴克對瑞幸咖啡的供應商伙伴頻繁施壓要求站隊。瑞幸咖啡表示,其所選擇的供應商全部為世界頂級品牌,其中很多與星巴克的供應商重合。近期有多家機器設備、包裝包材、食品原料供應商反饋,星巴克要求他們站隊并停止向瑞幸咖啡繼續供貨。目前,瑞幸咖啡稱已接到部分合作伙伴將要停止供貨的通知。
瑞幸咖啡委托律師、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中圣表示,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會被法律賦予更多的義務。《反壟斷法》第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與交易相對人訂立排他性的“獨家購買”協議。第十七條規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不得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自己進行交易。
瑞幸咖啡還表示,“為加快推進問題解決,我們委托金杜律師事務所近日將就以上問題向國家反壟斷行政執法機構進行投訴,并向有關城市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訴訟?!?/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