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網絡傳播秩序,營造清朗文明的網絡環境,在省廳“三俗”治理專項行動統籌下,西固分局網安大隊持續開展“凈網2024”專項行動,主動出擊,加大網上巡查力度及打擊處置低俗直播行為。
西固分局網安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網民邵某某在某平臺直播間,與連麥人互相辱罵,言語間充斥污言穢語,直播全程粗俗言語,嚴重污染網絡環境。
發現此線索后,網安大隊聯合化工街派出所立即展開調查取證、人員摸排,經確認身份后將該主播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經詢問,此人對自己在直播期間發表不雅言論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邵某某予以行政處罰300元人民幣。
打擊 “三俗”,守護網絡文明環境,既是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義不容辭的重要職責,更是全社會共同肩負的使命。對于邵某某這類低俗直播行為,必須予以毫不留情地堅決打擊。公安機關的此次處罰,充分彰顯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同時也向社會明確傳遞出一個強烈信號:網絡絕非法外之地,任何違法違規之舉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
制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
第六條 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含有下列內容的違法信息:
(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
(五)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六)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七)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謠言,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九)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復制、發布含有下列內容的不良信息:
(一)使用夸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的;
(二)炒作緋聞、丑聞、劣跡等的;
(三)不當評述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災難的;
(四)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產生性聯想的;
(五)展現血腥、驚悚、殘忍等致人身心不適的;
(六)煽動人群歧視、地域歧視等的;
(七)宣揚低俗、庸俗、媚俗內容的;
(八)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 其他對網絡生態造成不良影響的內容。
讓我們攜手并肩,堅決打擊“三俗”,共同維護網絡安全文明環境,為建設一個更加美好的網絡世界而奮力前行。